(一)续收内勤在月初打印下月的应收清单(包括上月、上上月应收未收保单)。
(二)针对应交日在下月的保单,按客户提供的收费地址向客户寄发《续期交费提醒函》,通知客户交费注意事项。
(三)续收外勤每月初领取应收清单,在保单应交日前通过电话对客户进行续期催交。
(四)为了加强续期收费过程管理,续收外勤应在保单交费期内加强客户催交,协助客户完成交费事项。
(五)保单停效后应向客户寄送《保单停效通知函》,告知客户效力中止及保单复效办理等注意事项。并在保单停效即将满两年的前一个月向客户寄送《保单即将永久停效通知函》,续收外勤应对尚未永久停效客户进行动态追踪,促其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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