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在生产或手术后90天内,申报完成。
2、交件时间:每月20日—30日。
3、领取审核回单的时间:次月的20日后。
凡涉及到证件复印件的,由单位加盖鲜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对于属于计划内生育,但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前,因为不可避免的因素发生了流、引产,可以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准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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