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政策落地,形式为万能险,每月扣除额200元(附办法全文)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 号)精神,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我会研究制定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保监发〔2015〕82 号
第一条 为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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