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保险培训 > 综合知识

2015资金管理专项治理方案5页.doc

  • 更新时间:2015-04-27
  • 资料大小:43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资金管理专项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司《关于开展2015年度单证、印章、资金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人险苏发〔2015〕13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和保监会关于反洗钱工作相关要求,杜绝资金风险,特制定资金管理专项治理方案。
(一)检查范围
对2015年度市分公司本部及其所辖经营单位资金相关岗位人员任职资格与合规经营情况进行认真治理和检查,对各经营单位年度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检查依据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10修订版)》(**人险发〔2010〕513号),总、省公司资金管理的其他规范和要求。
(三)重点内容
一是岗位设置及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岗位人员是否符合本岗位任职条件,是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是否违反公司不相容岗位要求。
二是具体违规行为。在资金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岗位人员是否存在未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具体检查要点
   1. 是否存在资金收入未入账 
具体表现:收取的资金未及时足额存入公司账户,收款不入账,将公司资金存入个人账户,设立“小金库”。例如收取的门票款、宣传品销售款、培训费等款项没有存入公司账户;柜面备用金、营业款存入员工的个人卡折等。
2. 是否存在白条抵库
具体表现:借款或者费用开支等资金支出事项没有及时取得正规付款凭证并入账,以白条或其他凭证来充抵库存现金。
3. 是否存在挪用公司资金
具体表现:挪用公司资金充当保费或将公司资金挪作其他用途。
4. 是否存在收付费主体不符合监管要求
具体表现:
(1)收付费作业人员没有对客户身份进行有效识别,未核实缴费人、领款人身份是否符合业务实务和监管规定。
(2)收付费作业人员收取公司员工、销售人员代客户缴纳的保险合同单次金额1000元以上现金。
(3)收付费作业人员收取公司员工、销售人员代客户刷卡缴纳的保险费。
(4)团体人身保险合同缴费账户名称与投保人名称不一致(母子公司、总分公司之间,以及投保人无对公银行账户等情况除外),且投保人、缴费人未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等资料。
(5)团体保险业务的退保金未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投保人的原缴款账户,向投保人支付现金,或支付款项给个人;单位权益已转让的或符合监管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5. 是否存在资金未到账即确认保费
具体表现: 
以支(汇)票、汇兑等方式收取的保费资金未实际到账即上机进行收费录入操作。
6. 是否存在资金日清日结不及时、不准确
具体表现:
(1)各柜面未按《收付费实务》规定的时效、步骤和日清日结要求,完成柜员、网点及机构日清日结;日结资料不完整或签章不全的;“账、实、证”不相符的。
(2)出纳人员对当日经办的资金事项,未进行日清日结,填制《财务收支交接表》和《票据汇总表》等,“账、实、证”不相符的。
(3)对于客户亲临柜面领取现金、转账支票、贷记凭证的付款业务,收付费作业人员未要求客户在付款收据上签名并填写身份证件号码的。
7. 是否存在资金支付方式或支付对象不合规 
具体表现:
(1)出纳人员未认真审核所经办的业务凭证,确认实际收款人,未按照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以及公司关于非现金收付的规定,将资金以正确的方式支付给实际收款人。将资金支付给发票、报销凭证或付款收据载明的实际收款人以外的人员。
(2)将现金支票交给非公司员工。
(3)支付员工因私借款,或借款给未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8. 是否存在现金管理不善 
具体表现:
(1)库存现金未保存在具有完备安保措施的保险柜中。
(2)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未由双人及时存入开户银行(距银行结束营业时点1小时以内、非工作日收取的现金除外)。
(3)对于财务部门和柜面的库存现金,未每日按要求编制《现金盘点表》,盘点表未如实反映库存现金数额、当日现金收支数据与实际不一致、表内勾稽关系不正确、签章不完整,对发现的现金长短款未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书面说明。
9. 是否存在未达账项清理不及时
具体表现:
(1)未及时取得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回单及月度对账单。
(2)未认真查明各类银行未达账项的内容和产生原因,并及时跟踪清理。
10. 是否存在资金收付手续不完备
具体表现:
(1)对于重大资金支付业务,未按照《江苏省分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审批权限表》(**人险苏党发〔2014〕48号)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2)出纳人员办理的资金支付业务未取得有权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材料,支付现金未取得领款人签字。
(3)出纳人员收取现金(公司内部岗位间交接保费除外),未开具收据。
(4)销售部门内勤收取销售人员保证金、门票款、培训费、宣传品销售款等款项的,未登记台账或开具收据。
(四)处理方式 
对于触犯刑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达到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标准的,严格依据总公司印发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险发〔2011〕92号)、《案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人险发〔2011〕93号)等进行处理。 
对于未达到上述管理规定中处罚标准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发现1次,除对直接责任人(出纳、销售内勤、收付费人员)予以扣除绩效工资500元,所在部门负责人予以扣除绩效工资1000元,分管领导和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扣除绩效工资2000元外,对代刷卡员工和销售人员按1000元计扣。发现3次及以上的(违规次数指同一次检查发现的不同问题个数,或不同检查发现的问题个数,发现1个算1次),除扣除绩效外,岗位人员调离岗位,岗位人员及所在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不得为良好及以上。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已登录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2015资金管理专项治理方案5页.doc"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