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加强、两个遏制”
专项自查工作宣导
工作提示
工作背景
自查内容
工作安排
工作背景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2014年12月16日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通知》(保监稽查〔2014〕207 号),决定开展保险机构“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简称“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
2、2014年12月24日**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集团办发〔2014〕192号)、2015年1月4日**股份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人险办发〔2015〕1号),对专项自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3、2015年1月12日,保监会稽查局印发了《关于“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稽查局函〔2015〕7 号),要求各保监局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及中介市场清理整顿进展,统筹做好对省级分支机构和专业中介机构的督导工作,向保监会报送的辖区内自查工作报告及报表,应全面反映分支机构、专业中介机构的自查整改情况。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完成后,保监会将结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抽查对象,统筹各业务条线开展抽查工作。”
4、2015年1月29日,**保监局召开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督导会议,省分公司肖建友总经理参加了会议,会上**保监局**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各保险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执行落实、督导检查提出了很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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