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级机构预算政策宣导
目 录
预算配置要点
根据上半年四级机构价值达成及预算支出情况,为聚焦资源,支持四级机构做大做强,分公司对四级机构预算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
1、月度支出标准提高
2、使用旺季的额外支持3、保费平台要求适当降低 7月、8月 、12月、1月为水电费使用旺季,若四级机构在旺季月份中实现价值保费同比正增长,当月水电费支出标准可按双倍执行,分公司给予预算支持。
3、保费平台要求降低 新的预算管理办法采用价值保费划分五类机构,匹配不同的定额预算。相对于2013年的标准保费划分标准来说,对四级机构业务平台的要求略微降低了。
A类:指月度价值保费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
B类:指月度价值保费在35-50万元之间(含35万);
C类:指月度价值保费在20-35万元之间(含20万);
D类:指月度价值保费在10-20万元之间(含10万);
E类:指月度价值保费在10万元以下的营业区。
4、使用要求 水电费预算不允许自行调出,用于其他支出。分公司按季度下划水电费,因执行新标准而增加的水电费预算由分公司承担。
依据价值保费计算定比费用,设置四级机构费用点下限:
郊县营业区 可用比例预算=营业区个险新契约价值保费×0.8%
市区营业区(独立职场) 可用比例预算=营业区个险新契约价值保费×0.6%
市区营业区(非独立职场) 可用比例预算=营业区个险新契约价值保费×0.4%
以上比例为分公司指导意见的下限,各中支执行标准不得低于此下限。 **、**由于存在联合区架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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