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保险新政
—7月1日保险销售人员从业资格门槛提升背景
新政出台时间
2012年12月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并公布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新政;
2013年3月28日,河北唐山保监分局下发,关于对《秦皇岛市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草案》征询意见函。
秦皇岛成为第一家
新政策实施的试点城市
让我们一起通过解读《秦皇岛市保险营销员管理全制改革试点工作草案》看新政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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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保险营销员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草案
20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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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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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用3年左右时间,改变保险营销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的现状,推动销售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销售队伍稳定性显著增强,销售队伍素质持续提升,销售职业形象全面改观。用5年左右时间,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品行良好、素质较高、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化保险销售队伍。
解读:只有稳定保险从业人员,才能真正改善保险市场情况。未来保险从业人员将趋向员工制、待遇稳定且有大幅提升、福利更加全面、销售面更加广阔,打造专业理财顾问(保险、基金、地产等)。
二、基本思路
按照积极、稳妥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管引导、市场选择、行业推动、公司负责的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健康增量、稀释问题存量的总体思路,以提高销售人员市场准入门槛为契机,以强化保险机构管理责任和销售人员分类分级管理为主要手段,稳步引导人身险业务销售人员员工化改制,全面推进保险销售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为积攒一批优秀保险从业人员做准备!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销售人员准入门槛
提高资格考试的学历要求。自2013年7月1日开始,秦皇岛市申请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或经纪从业人员(以下统称“销售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秦皇岛市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专业代理机构和经纪机构)新增异地通过资格考试的销售人员,应当确保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行业协会不得为其注册执业证书。
7月1日大专学历已成定局!
严格执行,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新政,7月1日严格执行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方可从事保险销售工作。
三、主要措施
(二)稳步改革寿险销售人员管理体制
1、引导向员工化过渡。自2014年开始,保险机构代理制销售人员的必须实施六个月无责薪,自2016开始,保险机构代理制销售人员的,实施无责底薪的标准不得低于试点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行业协会不得为保险机构新增销售人员注册执业证书。
门槛提高待遇增加!
2014年六个月无责任底薪
2016年无责底薪不得低于
当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济南市2012年在岗职工月均工资33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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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步改革寿险销售人员管理体制
2、引导多元化销售,向专业化销售人员过渡。
根据2月17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有资格的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除保险之外的其他理财产品,如:基金、债券等产品。
三、主要措施
解读:1、只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方有资质,发行相关理财产品。此通知发布后,人保资产、泰康资产、太平资产三家公司已申请发行5只股票型、债券型、基金型产品,并已按《通知》要求获得保监会备案。未来在泰康可销售的产品类型丰富,可满足客户不同的理财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三)严格市场主体准入
试点期间,严控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或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新进入秦皇岛市,严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专业中介分支机构申请设立。
以宽松的市场环境进行体制改革!
7月1日后
兼并的时代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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