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增员质量及新人留存,加快组织发展,特制定2012年郊区英才班新人FNA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实施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二、 适用对象:在方案期间参训,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签约的郊区新人适用本方案。
三、新人财务支援实施标准:
1、签约津贴:新人签约后当月即可获得200元的签约津贴;
2、衔训津贴:新人签约后第一个考核月全勤参加衔接训练A阶段,FYC≥100元且月度保单达到30张,可获得衔训津贴500元;
如参加衔接训练期间出现下述情况,按下述标准进行津贴调整:
(1)迟到:减少50元/次
(2)请假:减少100元/次
(3)缺勤:减少100元/次
(4)月度保单未达到30张:减少200元
(5)不能达到衔接训练要求:由各区进行每次20-100元的扣款
减少的津贴部分补课后不予补发
3、活动管理津贴:新人在第二个考核月、第三个考核月全勤出席晨会,FYC≥100元且达到每日拜访要求,可获得活动管理津贴500元/月;
在第二、三个考核月内,如出现下述情况,按下述标准进行活动管理津贴调整:
(1)迟到:减少10元/次
(2)请假:减少20元/次
(3)缺勤:减少100元/次
(4)未达到每日三访:减少100元/天
4、责任津贴:新人签约前9个月分三个阶段,享受责任津贴:
第一阶段:新人签约的第1至第3个考核月
第二阶段:新人签约的第4至第6个考核月
第三阶段:新人签约的第7至第9个考核月
(1)新人签约后的第一阶段中,任何一个月当月实发FYC达到下表标准且当月出勤率≥60%,即可按责任津贴表(表一)享受新人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表(表一) | |||
当月FYC | 责任津贴 | 第一次津贴发放 | 第二次津贴发放 |
FYC≥2500元 | 25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FYC≥15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500元 |
FYC≥800元 | 800元 | 600元 | 200元 |
(2)若新人签约后参加培训部组织的“转正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可继续在第二阶段在当月出勤率≥60%的前提下按责任津贴表(表二)享受新人责任津贴;否则终止其享受新人责任津贴的权利;
责任津贴表(表二) | |||
当月FYC | 责任津贴 | 第一次津贴发放 | 第二次津贴发放 |
FYC≥1000元 | 1000元 | 700元 | 300元 |
(3)凡获得第二阶段新人责任津贴资格的人员,并在第二阶段实发FYC≥2100元,可继续在第三阶段在当月出勤率≥60%的前提下按责任津贴表(表二)享受责任津贴,否则终止其享受新人责任津贴的权利;
(4)第二次责任津贴发放办法:第二次津贴发放将在获得责任津贴当月后的第七个考核月发放,发放标准:发放月份新人的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具体方式见下表。
第二次津贴 获得月份 | 第二次津贴 发放月份 | 发放月份 的发放标准 |
第一个考核月 | 第七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二个考核月 | 第八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三个考核月 | 第九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四个考核月 | 第十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五个考核月 | 第十一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六个考核月 | 第十二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七个考核月 | 第十三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八个考核月 | 第十四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九个考核月 | 第十五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例:新人甲在2012年3月获得责任津贴2500元,则在2012年3月佣金中发放1500元;若新人甲在2012年9月FYC≥300元且9月出勤率≥60%,将在2012年9月佣金中发放2012年3月获得的第二次责任津贴1000元。
四、附则:
1、 新人出勤数据以分公司指纹考勤机统计数据为准;
2、 若新人保单退保,造成其该保单对应佣金结算月的FYC达不到新人责任津贴发放标准,个人业务部将追回此方案已发放的责任津贴。若新人退保3次(含)以上,除追回上述费用外,公司视情况停止新人继续享受FNA方案资格;
3、 本方案中的新人不含复职人员、同业套转至正式业务员及以上职级人员;
4、 新人签约月数的计算依据基本法考核月判断,即新人签约之日起到次月末为新人的第一个月。若新人签约当月达到FYC≥2500元,且新人本人填写《新人FNA方案首月底薪发放申请表》(附件见后),经个人业务部批准后,可将签约当月作为责任津贴的首个发放月;
5、 实发FYC为业务员当月实际发放的FYC金额;
6、 奖励兑现方式:通过佣金系统发放并与个人收入合并纳税;
7、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个人业务部。
中国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个人业务部
2012年2月
新人FNA方案首月责任津贴发放申请表
编号:
业务员代码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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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
| 部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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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当月FY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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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签约当月达成FYC2500(含)以上,达成公司制定的2010年英才班新人FNA方案首月责任津贴的发放标准,特向公司申请从 年 月开始享受新人责任津贴。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室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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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经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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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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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务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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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月份应是签约月份。
2、此表必须在每月10日前报上月结果,通过传真及OA两种形式上报个人业务部,
逾期不再作调整追加
3、此表中的有关说明如与2012年英才班新人FNA方案及其释义有冲突,以2012年
英才班新人FNA方案及释义为准。
4、此表最终解释权归个人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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