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二、竞赛内容:
个人奖励系列
1、单单过万限时赛,好礼送客户
201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业务员本人销售XX、XX单件期缴保费达到10000元及以上;其他险种单件期缴保费达到20000元及以上;均可获得奖励价值500元的工艺品一座。按件计奖(同一被保险人购买同一产品仅计一件),上不封顶。
期缴:指五年期及以上。
2、开门红高手公开赛
奖项 名称 | “开门红”竞赛期间个人达成竞赛保费 | 获取的奖励 | 备注 |
特殊奖 | 20万元及以上 | 笔记本电脑一台 | 适用XX、XX、XX中心支公司 |
铜奖 | 40万元及以上 | 第九届世界华人保险大会系列活动 (南京)名额一个+4000元 | 全辖 |
银奖 | 60万元及以上 | 韩国首尔世界华人保险大会参会名额一个+2000元 | 全辖 |
金奖 | 100万元及以上 | 夏威夷旅游名额3个 | 全辖 |
钻石奖 | 200万元及以上 | 朗逸轿车一辆 | 全辖 |
至尊奖 | 500万元及以上 | 奔驰E系轿车一辆 | 全辖 |
说明:
1、以上奖励不兼得。
2、竞赛保费:是指3年期期交按50%;5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按100%(其中2月1日—2月28日期间交单并生效的按120%计)。竞赛期间各个奖励一律以截止时点前的生效保费为准,未在截止时点前准时生效的保费无论因何种原因一律不计入对应时点前竞赛保费。犹豫期内发生退撤保事宜的,将追回上述相关奖励。
3、竞赛保费的增员回计:增员是指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期间内开工号的新增人员;增员回计是指新增人员在竞赛期间产生的新单保费可100%回计给增员人(增员回计的新单保费统计口径是指所有的期交保费,三年期按50%,五年期及以上按100%),40万封顶。
4、个人获得奖励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获奖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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