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御立方八号25保险产品计划:全方位保障,守护人生各阶段
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尤其是健康风险和未来的不确定性。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转移工具,能够帮助人们应对这些风险,为生活提供保障。工银安盛人寿推出的御立方八号25保险产品计划(个金版),作为御立方系列的优化升级产品,以其全面的保障和灵活的交费方式,为有一定健康保障需求的人群提供了可靠的选择。
一、产品概述:两全与重疾的组合保障
御立方八号25保险产品计划由御立方八号25两全保险和附加御立方八号25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这种组合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障,既包含了身故保障和满期金给付,又有针对重大疾病的提前给付保障。
该产品交费方式灵活,可选择3年、5年、10年、20年、30年交费,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经济状况和理财规划。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68、78、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为止,为消费者提供了较长的保障期限,确保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都能得到相应的保障。
其保障范围广泛,涵盖220种疾病,包括140种重疾、35种中症和45种轻症,且均不分组。最多可赔付三次重疾、三次中症和三次轻症,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多次的保障机会。此外,被保险人还享有首次重疾豁免、首次中症豁免、首次轻症豁免、满期金和身故保险金责任,全方位守护被保险人的健康和家庭的经济稳定。
目标客户主要为有一定健康保障需求的人群,无论是年轻人为了预防未来的健康风险,还是中年人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好规划,都可以在这个产品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障方案。
二、产品基本要素:明确投保规则与保障范围
(一)投保范围与交费方式
在投保范围方面,男性出生满28天至48周岁(含),女性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含)的人群可以投保。交费方式有年交和月交两种,交费年限提供了多种选择,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同时,明确了最低基本保险金额和最低保险费,3年交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其他交费年限为10,000元;御立方八号25两全保险与附加御立方八号25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同时投保时,主附险合计首期年交保费1000元,月交保费100元,让消费者清楚了解投保的基本要求。
(二)保险责任御立方八号25两全保险身故保险金: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和是否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有不同的给付方式。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满18周岁(不含)前身故且附加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身故保险金金额等值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与前述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之和;若未附加该合同,则按《身故保障利益表》中所载的金额给付。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满18周岁(含)后身故且附加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身故保险金金额等值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与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中的较大者;若未附加该合同,则按《身故保障利益表》中所载的金额给付。同时,到达年龄的计算方式为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 +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 1。满期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的满期日24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按本合同满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本合同效力终止。但若本合同依投保人的选择附加了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已给付了该附加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并且“满期金”和“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为限。第二投保人: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投保人有权指定在自身身故后可申请成为本合同新投保人的人作为第二投保人。指定第二投保人需经过配偶、被保险人以及第二投保人本人的书面同意,确保第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关系,且指定行为合法有效,不侵害其他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为未成年人投保的合同,若原投保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时被保险人已年满18周岁,则第二投保人可为被保险人本人。第二投保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投保人身故后两年内提出变更投保人申请,但存在多种情况会导致其不能成为投保人,如不愿意成为投保人、身故或宣告死亡等。同时,投保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撤销或变更已指定的第二投保人。附加御立方八号25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轻症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定义的45种轻症(无论一种或多种),按被保险人确诊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同一种轻症仅给付一次,等待期内确诊不承担给付责任且该项保险责任终止。中症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定义的35种中症(无论一种或多种),按被保险人确诊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同一种中症仅给付一次,等待期内确诊不承担给付责任且该项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定义的14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被保险人确诊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相邻两次重大疾病的确诊日期相隔不少于365天(含),同一种重大疾病仅给付一次,等待期内确诊不承担给付责任且附加合同效力终止,退还届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首次给付后现金价值为零。若被保险人在被确诊时同时符合多项保险金责任条件,仅按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金给付,不再同时给付其他保险金责任;若已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轻症、中症保险金责任终止。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定义的轻症或中症或重大疾病,且已给付了首次轻症或中症或重大疾病保险金,则自首次确诊后的首个保险费到期日起,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剩余交费期的续期保险费,获豁免的续期保险费视为已交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等待期为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含第90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
三、产品卖点:全面保障与灵活选择
(一)保障广泛,多重赔付
该产品提供220种疾病保障,重疾、中症、轻症不分组,为被保险人提供多重守护。140种重大疾病保障,每次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给付以3次为限,每相邻两次重疾确诊间隔期不少于365天,在被保险人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持续的保障。35种中症疾病保障,每次给付60%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给付以3次为限,无间隔期,进一步增强了保障的全面性。45种轻症疾病保障,每次给付30%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给付以3次为限,无间隔期,为被保险人的健康构建了坚实的防火墙。
(二)豁免保费,人性关爱
若被保险人确诊患有轻症、中症或重大疾病,并获得首次相应保险金后,自确诊后的首个保险费到期日起,可豁免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剩余交费期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这一举措体现了人性化的关怀,确保在被保险人患病时,其家庭的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为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
(三)满期保障,储备未来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期且主合同有效,可获得100%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这意味着消费者在一笔保费支出下,既能获得健康保障,又能为未来储备资金,实现了一举两得的效果,为消费者的未来生活提供了一份安心的保障。
(四)身故给付,守护家人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缓解家人面临的经济困境。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还可指定第二投保人,延续对家庭的责任和关爱,确保保险计划的顺利进行。
(五)交费灵活,多重选择
提供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30年交的五种交费方式,以及保障至被保险人年满68、78、88周岁后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为止的三种保险期间,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理财规划和保障需求自由选择,使保险计划更加贴合个人情况。
四、案例演示:直观了解保障利益
以恭先生为例,40岁作为被保险人投保该保险产品计划,选择年交交费方式,交费期间10年,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年交保险费45,300元,保障至年满7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为止。
在保险期间内,恭先生可享有丰富的保险利益。轻症保险金方面,45种轻症保障,每次给付15万元(50万×30%),最多给付3次,累计45万元;中症保险金方面,35种中症保障,每次给付30万元(50万×60%),最多给付3次,累计9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方面,140种重疾保障,每次给付50万元(50万×100%),最多给付3次,累计150万元。同时,若恭先生不幸确诊罹患约定的轻症或中症或重疾,在获得首次相应保险金后,可免交剩余交费期的续期保险费,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满期时,恭先生可获得50万元的满期金;若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5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案例还说明了相关注意事项,如同一种疾病仅给付一次对应的保险金,若同时符合多项给付条件,仅按金额最高的一项给付;等待期内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有相应的不承担给付责任和合同效力处理方式;意外伤害导致的疾病不受等待期限制等。
五、投保规则与风险提示
(一)投保规则
销售渠道包括柜面、自助终端、网银、手机银行,方便消费者购买。被保险人投保年龄根据性别和交费年期有所不同,详细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年龄范围。交费方式有年交和月交,保额保费也有明确的最低要求,最低基本保额3年交10万元,其他1万元,最低保费主附险合计首期年交1000元,月交100元。
风险保额计算明确了御立方八号25两全保险和附加御立方八号25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分别以基本保额×1倍计入被保险人累计寿险风险保额和累计重疾风险保额。可附加部分附加险,且附加险的交费方式、交费频次须与主险一致。同时,规定了银保通实时单出单累计最高保额、免体检限额,以及累计被保险人身故保额和累计被保险人重疾风险保额达到一定标准时需提交财务资料的要求,确保投保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二)风险提示
该产品设有15日的犹豫期,自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算。在犹豫期内,若消费者确定合同与需求不相符,可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申请,无息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同时,明确了御立方八号25两全保险和附加御立方八号25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责任免除事项,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自杀(特定情况除外)、服用毒品、酒后驾驶等情形导致的身故或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此外,保险公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回访,消费者应注意接听,以便确认投保信息。
工银安盛人寿御立方八号25保险产品计划(个金版)以其全面的保障内容、灵活的交费方式和明确的投保规则,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份可靠的保障方案。在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风险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该产品,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增添一份保障和安心。但在投保过程中,消费者也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事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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