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泉盈年金保险(万能型):稳健理财,财富增值新选择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寻找一种既能保障资金安全又能实现稳健增值的理财工具,成为众多投资者的首要目标。和泰人寿推出的“泉盈年金保险(万能型)”正是这样一款产品,它以低门槛、高灵活性、稳健收益等特点,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理想的选择。
一、公司介绍
(一)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由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英克必成科技有限公司(腾讯全资子公司)、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煜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明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 家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山东省唯一一家中资寿险法人公司。
(二)股东背景
和泰人寿的股东背景强大,涵盖了多个行业的领军企业。其中,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20%,北京英克必成科技有限公司(腾讯全资子公司)持股 15%,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4%,秦皇岛煜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深圳市合丰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明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 3%。这些股东的加入,不仅为和泰人寿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持,也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公司发展与理念
和泰人寿以稳健的机构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保障型业务与长期储蓄型业务。公司秉承“厚道鲁商”精神,坚守“保险姓保”原则,立足山东,已在潍坊、淄博、东营、济宁、烟台、临沂 6 个地区设立中心支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服务和创新产品,和泰人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和理财服务。
二、产品特色
(一)产品亮点 1:低门槛起投,灵活方便
和泰泉盈年金保险(万能型)的起投金额仅为 1000 元,追加保险费以 100 元的整数倍递增,这种低门槛的设计使得更多投资者能够轻松参与,无论是小额资金的积累还是大额资金的规划,都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二)产品亮点 2:费用友好,保单持续有奖金
该产品在一次交清、追加、转入保险费时,费用设计友好,不会给客户带来过重的负担。同时,保单持续有奖金,为客户提供了额外的收益机会,进一步增强了产品的吸引力。
(三)产品亮点 3:日复利,月结息,最低保证利率 1.5%
和泰泉盈年金保险(万能型)采用日复利、月结息的方式,确保客户的资金能够持续增值。最低保证利率为 1.5%,这意味着即使在市场利率波动的情况下,客户的资金也能获得稳定的收益保障。
(四)产品亮点 4:支持在线操作,随时追加,方便快捷
在互联网时代,便捷的操作体验是客户选择产品的重要因素之一。和泰泉盈年金保险(万能型)支持在线操作,客户可以随时通过网络平台追加保险费,无需繁琐的线下手续,大大提高了操作的便利性。
(五)产品亮点 5:可部分领取,也可保单贷款,方便用钱
该产品为客户提供了灵活的资金使用方式。客户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满足临时资金需求。此外,客户还可以申请保单贷款,最高可贷出现金价值的 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这种灵活的资金使用方式,使得客户在享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能灵活应对各种资金需求。
(六)产品亮点 6:支持自动抵交保费,还有身故保险金,终身保障
和泰泉盈年金保险(万能型)支持自动抵交保费功能,客户可以设置自动抵交保费,避免因忘记交费而导致保单失效。此外,该产品还提供身故保险金保障,确保客户在身故时能够为家人留下一笔稳定的资金,实现终身保障。
三、保险责任
(一)保险费的支付
和泰泉盈年金保险(万能型)提供多种保险费支付方式,包括一次交清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和需求,灵活选择支付方式。
(二)结算利率
该产品的结算利率采用日复利、月结息的方式,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 1.5%,具体结算利率将根据公司投资收益率及相关规定确定,并在每月结算日后 6 个工作日内公布。客户可以通过关注和泰人寿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最新的结算利率。
(三)部分领取账户价值
客户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时保单无未还款项。
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
每次领取金额及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不得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标准。
符合公司当时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领取费用按申请领取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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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年度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第 4 年 第 5 年 第 6 年及以后
部分领取费用比例 3% 1% 1% 1% 1% 0%
(四)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等于保单账户价值扣除相应的退保费用后的余额。退保费用按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格
保单年度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第 4 年 第 5 年 第 6 年及以后
退保费用比例 3% 1% 1% 1% 1% 0%
(五)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保单终止:
已交保险费(一次交清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以及转入保险费之和)- 累计部分领取金额 - 累计年金给付金额。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六)年金
自保单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年金受益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年金。保险公司将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按照当时保单账户价值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或按约定的给付金额给付年金,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每个保单年度内给付的年金和部分领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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