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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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保险责任——医疗保险金
保险责任——医疗保险金
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高度残疾保险金
其他说明——医疗保险金申请
喜康人生实例演示
产品责任明确好记
附加红状元大学教育金保险
保单利益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留存于本公司的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至本附加险合同终止,在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给付。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累计已交纳的本附加险保险费(无息);
2、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四倍减去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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