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企业年金业务
汇报内容
一、 2009年度企业年金奖励政策和我省获奖情况
《XX省分公司 2009年企业年金业务奖励方案》(XX人险豫发[2009]246号)规定:
(一)关于直接取得费用的分配。对企业年金业务本身产生的各项代理费收入,省公司将按照总公司下达金额(即根据与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协议并实际取得的代理费收入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金额),全额下达到各市级分公司。
各市级分公司可另行配套增加奖励预算、制定奖励方案,加大对企业年金业务发展的推动力度。
一、 2009年度企业年金奖励政策和我省获奖情况
《XX省分公司 2009年企业年金业务奖励方案》(XX人险豫发[2009]246号)规定:
(二)关于奖金分配办法
1。2009年新增业务
奖励业绩=2009年度新拓展客户已到账企业年金基金规模数×100%+2009年度新拓展客户已签署基金管理合同但未到账的企业年金基金规模数×30%
2。2009年续期业务
续期业务奖励业绩为2009年之前已经进入运营管理(基金到账)的老客户,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新到账基金规模。
一、 2009年度企业年金奖励政策和我省获奖情况
一、 2009年度企业年金奖励政策和我省获奖情况
一、 2009年度企业年金奖励政策和我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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