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长城人寿

长城金禧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费率.rar

  • 更新时间:2021-03-18
  • 资料大小:484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huguangli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 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您与我们共同 认可的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长城金禧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 险单上载明。 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 主险合同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 起开始承担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单周年日,每月的对应日为保 险单月度日。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度、保险费到期日和保险单满期日均 以该日期为基础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 10.1)计算,本主险合同 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0 周岁(指出生满 30 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 65 周 岁(含)。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 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扣除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 的合同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主险合同对应的保险费。

犹豫期内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 有效身份证件(见 10.2)。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 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5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 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 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 任: 等待期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 因意外伤害(见 10.3)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向 您返还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这 90 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无等 待期。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的,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乘以下表所对 应的给付比例所得金额。

身故时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见 10.4) 给付比例 0-17 周岁 100% 18-40 周岁 160% 41-60 周岁 140% 61 周岁及以上 12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见 10.5)。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满期日,且未发生其他导致本主险合同终止 的情形,经我们确认后,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 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已登录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长城金禧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费率.rar"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