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太平洋人寿

太保寿2020长相伴庆典版终身寿险产品条款.rar

  • 更新时间:2020-11-30
  • 资料大小:227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01130103447.jpg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30 天至70 周岁,且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我们将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并向您退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

您每年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20%。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本合同保险费不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标准。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1)被保险人未满 18 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日对应日 不含)之前,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 41 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 160%;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 41 周岁但未满 61 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 140%;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 61 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 120%;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日对应日(含)之后,我们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现行有效的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太保寿2020长相伴庆典版终身寿险产品条款.rar"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