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保险培训 > 组训培训

组训专业技能二培训12产品卖点分析及训练国寿版含备注80页.ppt

  • 更新时间:2018-03-11
  • 资料大小:7.12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国寿附加国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至尊版),意外身故1倍保额,自驾身故2倍保额,客运交通身故3倍保额,成人版条款解读,产品分析案例示范,国寿福(至尊版)成人保险组合计划条款解读,投保年龄:18岁—60周岁,保险期间:终身,产品组合:1.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2.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3.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至尊版),缴费方式:趸交、5、10、15、20、30年交、月交。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其他功能——转换年金: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若转换成年金领取,转换年金领取金额根据转换年金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转换的身故保险金不得低于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组训专业技能二培训12产品卖点分析及训练国寿版含备注80页.ppt"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