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的报销标准与报销办法
1、报销比例:
街道定点医院:普通门诊费用补偿10%,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15%。
同时,实行中医药分开核算制。中医药部分,符合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范围、基本药口目录的,定点街道医院均按普通门诊纲用20%、慢性病门诊费用25%进行报销。
2、封顶线:
(1)单次封顶线:街道医院25元。
(2)纯中药门诊处方:街道医院30元。
(3)全年累计报销封顶:普通门诊不超过8次/人;慢性病门诊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慢性病患者个人的年度住院、门诊累计合作医疗报销费用总和不得超过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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