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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聚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费率.zip

  • 更新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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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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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前海聚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您与我们的合同1.1合同拘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前海聚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1.2合两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中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我们收取您支付的首期保险费后向您及时签发保险单,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见101)、保胜典的意支忖日(见10.2均以该日期计算-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a投保午般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103)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О周岁至6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健康的婴儿-1犹康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内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中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0.4)。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中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保脸测闻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趸交,则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6年-我们提供的保牌21基本保隆金棚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怒为基本保险金额

22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婚期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或每次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日内为等待期,等待期内被保险人非因寒外伤言(见10.5)导致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无等待期.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承担保险责任:身故都隆会被保险人身故

我们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见下表)柔以所交保险费:到达年龄给付比例0周岁至17周岁100818周岁至40周岁160%4周岁至60周岁140861周岁及以上1208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单年度-1.(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价值(见106).上述“所交保险费”等于“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保单年度数和本主险合同的交费年期微(见10 7)的较小者”的柔积-期生存你熊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剖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23责任免降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083:(5)被保险人晨后驾驶(见10.9)、无合斌有效鸾驶征年(见10.10),或驾驶无有效行社性(见10.11>的机动车(见10 12>:c6战争、军事冲灾、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为被保险人的蹉承人-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除上述情形外,本条款中还有其他显著标识的免除本公司责任的内容,详情请见背景突出显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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