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构成您在投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时,有权申请投保《中英人寿附加英才宝贝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订立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书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如果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投保年龄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满30天)至10周岁(见8.1)。合同的生效日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经我们同意承保,自您缴纳首期保险费当日的二十四时开始。本附加合同必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在保险单、批单或批注上载明,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如果被保险人生日与保单周年日为同一日,则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为被保险人30周岁生日当天。
投保份数与申请减少投保份数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投保份数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投保份数为准。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疾病(见8.2)住院(见8.3)治疗,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内(含第90天)的期间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疾病,无论治疗是否发生在等待期内,我们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或确诊患重大疾病(见8.4)或特定疾病(见8.5),我们将无息退回您已缴纳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但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8.6)住院的,则无等待期。
1、 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在医院(见8.7)住院治疗;或者在等待期后,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100元×投保份数×住院天数(见8.8)。2、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在等待期后,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见8.9)确诊患本附加合同附表一所列任何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或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当天)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本附加合同附表二所列任何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重大疾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住院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200元×投保份数×住院天数。
3、特定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在等待期后,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本附加合同附表三所列任何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特定疾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住院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特定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特定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300元×投保份数×住院天数4、重症监护室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住院治疗;或者在等待期后,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且因病情需要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重症监护室保险金:重症监护室保险金=300元×投保份数×重症监护天数本附加合同所称重症监护室指医院内为因病情严重需要重症监护及医疗护理的病人而设立的设施,有重症监护专科医生和护士提供二十四小时持续护理和治疗,并设有精密监护及复苏抢救的设备,例如:心脏除颤机、人工呼吸机、紧急药物,作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持续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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