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年发展,中国保险营销员队伍从最初千人发展到如今超800万人。截至2017年底,全国保险行业保险代理人数达806.94万人。随着2019年元旦前夕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于今年1月1日正式执行,今年800万保险营销员也迎来个税减免政策。
税改后保险代理人的计税方式与工资薪金一样,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对于低收入水平的营销员群体,适用税率可以从原来的20%下降到3%或10%的低档税率。税前扣除方面,劳务报酬可以继续享受20%的费用扣除,此外,还可以和工资薪金享受一样6万元/年的费用扣除标准。同时,新个税法还新增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等专项扣除。以代理人每月收入1万元为例,在税改前,年缴纳个税为11520元,税改后,代理人年缴纳个税仅为360元(未考虑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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