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从税率和税前扣除两方面减轻中低水平收入代理人税负:
1)税率:税改后,保险代理人的计税方式与工资薪金一样,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对于低收入水平的营销员群体,适用税率可以从原来的20%下降到3%或10%的低档税率。
2)税前扣除:劳务报酬可以继续享受20%的费用扣除,此外,还可以和工资薪金享受一样6万元/年的费用扣除标准;同时,新个税法新增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等专项扣除。
但由于展业成本扣除比例由40%下降到25%,最高边际税率由40%提高到45%,因此税改后高收入代理人的税收负担将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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