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群
未参加基本养老险者
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手续
每月1日至10日可办
参保人需持本人实名身份证件,到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至10日办理参保手续。
其中,新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人员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
如果银行电子扣款失败,社保所将及时通知参保人进行核对,及时修改错误信息。
提醒: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应北京银行开立专用存折;户口所在地为其他区县的,应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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