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保监局转办投诉:保单险种金裕人生,签单业务员桂**。客户投诉该单投保时被保签名处及代办生存保险金转账给付授权手续都不是本人签名,均是业务员代签。要求全额退保。违规点:业务员代客户在投保单签字,签名风格不一致:管理条例:(品质管理办法58条)业务人员本人或唆使他人代客户在投保书等各类公司规定需客户本人亲笔签名的保险资料上签名,扣30分。
造成影响:对客户:代签名=保险合同失效=无权享受保险保障,对业务员:代签名=扣30分=与平安绝缘、无二次入司资格,对主管及部经理:队员解除代理合同=主管扣管理津贴20%、部经理扣管理津贴8%(均不低于2000元)案情描述:客户张某投诉业务人员刘某未经自己同意办理保单部分领取3000元,也未收到该笔款项。
经公司核实,业务人员刘某承认因与客户存在经济纠纷,代客户办理部分领取,并代客户完成保全回访。违规点:1、业务人员未经客户授权冒办业务,2、业务人员代客户接受回访,客户直接躺在了客服大厅,造成影响:客户多次在公司非理性纠缠,向其他办理业务客户宣扬负面消息,每天到公司职场大吵大闹、与劝解人员撕打,扬言:“不给个满意答复,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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