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年龄低部分社会名人重大疾病发病年龄信息来源: 2016-01-18?“买保险就是尊重生命”保险咨询平台一种思考……如果发生风险,我们有足够的医疗费用吗?如果发生风险,我们的家庭生活能免除影响吗?如果发生风险,亲戚朋友能帮助我们吗?如果不能,那么就一定要考虑对疾病风险进行转移!
从2015年各家公司披露的理赔数据看,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中资还是合资,重疾保额普遍偏低,半数以上(部分公司高达70%)的客户保额不足10万。赔付30万以上的客户仅为3-5%,50万以上的更为寥寥。
数据来源:中金在线网站百姓购买重疾保额严重不足141958年出生的刘女士,与丈夫都是粮农,每日辛勤劳作,在闲暇时候也会外出打些杂工,这一切都是为了家人能够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2012年4月29日,儿子为母亲刘女士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份保障,他为母亲购买了《富德生命福星高照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额50000元及《富德生命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000元。 2013年12月,刘女士因头痛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脑梗塞。为了给母亲治病,胡先生带着母亲走遍了当地各大医院,但是病情却不见明显好转。2014年12月份母亲病情再次加重,行走更加困难,再次至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脑梗塞后遗症期。出院时,看到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时,胡先生想起曾为母亲买的那份保险上好像也有疾病,抱着试试的心里,胡先生与我司取得了联系。理赔人员接报案信息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胡先生,详细告知理赔所需 资料及理赔相关注意事项。 2015年1月26日,胡先生致电我司,称其资料都已准备齐全,但因母亲行走不便原因,可否由他来代为办理。考虑客户身体特殊情况,公司决定派遣理赔人员上门为客户办理申请。系统当天受理此案,经核实,属于我司保险责任。2015年1月27日结案,依条款约定,向刘女士支付轻症理赔金10000元,本主、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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