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医院(见7.14)诊断证明(包括完整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等);
(4) 本附加合同附表一所列相应重大疾病和附表二所列相应轻症疾病中明确要求的其它医疗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2、申请轻症疾病豁免保费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4) 医院诊断证明(包括完整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等);
(5) 本合同附表二所列相应轻症疾病中明确要求的其它医疗证明;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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