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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资考停办后规范新人签约 流程的通知
根据2015年4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号主席令,《保险法》中删除了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当取得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的规定,修订为“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取消资格证书是现行保险业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时代要求,是今后保险从业人员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6月15日我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关于调整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申请流程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经省公司研究,现规范新人签约流程,具体如下:
一、新人签约条件:
1、执行基本法中人员招募的基本要求,人员年龄须在18至55周岁之间,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即保监局要求的最低B类学历)。
2、提交健康体检报告,达到公司体检1标准体(包括物理体检、尿常规和心电图,体检费用由从业人员承担)。毕业5年之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免体检。
3、填写营销员登记表,通过从业性向测试,面试合格。
4、岗前教育不低于40小时,提供由班主任或培训班负责人签字的岗前培训合格证或培训护照。
5、按照保监局要求,填写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