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福禄递增年金保险产品解析
BCG咨询:消费升级模型
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12年11月14日发布报告《中国新一代消费推动力》(下称《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富裕消费者进行消费升级的目的在于获得情感上的满足。
快速返还,犹豫期过后即给付10%的首期保费,增强产品体验感,降低销售难度
“累积生息账户”升级版;将累积生息账户升级为万能险账户,更高收益,更方便客户灵活支取
“福禄递增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为一组合计划
设计之初:赋名
包括福禄递增年金保险(分红型)以及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两款产品;
“分红+万能”通过将返还资金转移至万能险账户单独运作,满足客户的中期理财与长期资金及养老规划需求;同时可提供涵盖重疾、医疗、意外的综合保障规划。
年金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年金形态可规避监管对于两全型返还要三年后才能给付生存金的限制。
福禄,即幸福与爵禄;都是百姓所追求和向往的;
递增,展现的是增长的一个动作和状态;
福禄递增,体现美好事物节节高升的愿景。
福禄递增产品简介
组合名称:福禄递增年金保险理财计划
具体产品:福禄递增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
主险产品名称:福禄递增年金保险(分红型)(险种代码:689)
附加险名称: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险种代码:915)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主险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3、5、10、20年交
附加险按主险约定自动转入生存类保险金
保险期间:至80周岁
主险保险责任:
关爱金:犹豫期后10%首期保费;
生存保险金:66周岁前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6%×(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66周岁开始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9%×(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且比例每三年递增3%: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现价;
关爱金:犹豫期满即领取首期保费的10%
生存金:66周岁前年年领,有稳定持续的现金流
养老金:66周岁开始领取提高,每三年还涨3%,缓解不断增长的养老压力
祝寿金:80周岁一次性领取一笔满期金
分红金:保额分红,累积递增,越攒越多
增值金:万能险账户,保证收益,领取自由
产品定位
福禄递增是一款远期抗通胀产品,通过产品设计,分红、万能险账户的收益,保证客户利益以及账户价值的提升。
福禄递增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福禄递增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以下简称“条款”)、投保单、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1.2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不
满56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
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
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投保范围: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3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合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1.4合同内容变更
您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合同成立标的:公司收取保费,客户签收保险单
填写保单
录单
核心系统
核保
校验保费到账
校验保费到账
保单递送
客户签收
新契约出单全流程: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5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 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10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的期间,您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3.您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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