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构:
为了更好了发挥“幸福突击队”的作用,助力二季度业务发展,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特在“幸福天使”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 方案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 方案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三季度将进行一次方案调整,队员待遇不变)
三、 内容:
(1)月度个人累计XX保费5万元(含)---20万元的给予“突击队员”爱心奖励,按保费的1%计提爱心奖;
(2)月度个人累计XX保费20万元(含)----50万元的给予“突击队员”奉献奖励,按保费的1.5%计提奉献奖;
(3)月度个人累计XX保费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突击队员”贡献奖励,按保费的2%计提贡献奖;
(4)“突击队员”每月未达到五万元最低标准的,将幸福乐捐100元;(注:乐捐款每月由分公司督导室收取,用于“突击队”团康活动。)
三、战队PK
“突击队”共分为五个战队,分别为“战狼队”“野狼队”“探险队”“后备一队”“后备二队”“后备三队”,具体名单见附件。
(1)方案期间每月统计各战队所有伙伴XX保费合计;
(2)人均幸福期交保费最高的战队获胜,胜方全体队员按保费的0.5%奖励提奖;
四、“幸福突击队”入围/淘汰机制
(1)当月XX保费累计5万元以上,且排名全省前两名的伙伴,次月入围突击队;
(2)当月XX保费累计低于1万元的突击队员将失去“幸福突击队”队员资格。
五、“幸福突击队”荣誉体系
(1)连续三个月维持突击队员资格的伙伴将授予“幸福特战队员”称号;连续六个月维持突击队员资格的伙伴将授予“幸福特战尖兵”称号;连续一年维持突击队员资格的伙伴将授予“幸福特战功勋队员”荣誉称号。
(2)“幸福突击队”队员待遇:
a每年至少一次拓展训练;
b专项培训每季度一次;
c参加总经理荣誉宴;
d每年集体团康一次。
六、附则
1、本方案实行电话回访成功率一票否决制,即凡电话首访成功率低于75%的个人,不能参与任何奖项评选;
2、方案期间被监管机构处罚的个人将取消评选资格;
3、本活动的保费,以竞赛期间承保且过十天犹豫期的有效保费为准;
4、所有奖励将于次月兑现,并计税;
5、本次方案的解释权归分公司银行保险部。
注:分公司四月方案中“天使跳舞”类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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