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健康人力策略,开展持续有效组织发展,特制定“超越·2013”--新人训练津贴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方案时间
2012年12月16日—2013年3月15日
二、 方案范围
中西部机构:
沿海机构:。
三、 方案内容
总公司制定方案期间获取第一个月责任津贴责任额的确定原则,并反复征求分公司意见,最后经分公司确认各自一季度获取第一个月责任津贴责任额。详见附表。
总公司根据分公司获取第一个月责任津贴责任额,按中西部机构350元/人、沿海机构700元/人,提前拨付新人训练津贴支持费用。一季度佣金计算结束,达不成责任额的,全额追回训练津贴费用,超额达成的,不追加费用。
四、 奖励兑现
1. 方案期间新开业的中心支公司及其下属支公司录入系统的新人,不参与本方案统计;
2. XX、XX分公司按获取新人第一个月第二档以上责任津贴人数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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