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
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开拓当地市场,同时也为了补充团队体能,健全团队架构,吸引优秀人员加盟XX公司及推动市场竞争力,扩大营销队伍,XX保险公司XX中心支公司决定聘任乙方为新筹主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筹备协议,以基本法各项考核标准为导向,确保双方利益公正、公开明确。
一、聘任标准
1、在同业或非同业当地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成功人士。人品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纪录。
2、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从事保险行业一年以上;
3、非同业特别优秀者,经中支严格面试通过者,在筹备期间获得代理人资格证者。
二、筹备营业部主任职责
1、筹备主任是营业部核心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当地市场的有效开拓,在当地进行有效组织增员和组织发展,对所增业务人员进行辅导和管理,完成筹备人力及业绩目标,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规范所辖人员行为,纠正违规操作,负责执行和推动公司制定的各项业务及管理政策。
2、乙方在经营业务和管理团队过程中,应当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应当遵守保险诚信原则,不欺骗误导客户,守法经营;应当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积极向上。若违反本条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对乙方做出任何处理的权利。
三、筹备时间
筹备阶段:从2013年1月21日到2013年3月31日止。
第一个阶段:1月21日—1月30日
第二个阶段:2月1日-2月11日
第三个阶段:2月19日-3月2日
第四个阶段:3月3日-3月13日
产品学习阶段:从2013年3月15日开始。
定级日:2013年3月25日(暂定)
四、定级标准
挂靠业务主任定级上号条件:
直辖组总人力≥10人,其中直接增员人数≥4人。
五、筹备标准及待遇
工资收入=筹备津贴+增员奖励+开业定级奖+物质奖励+基本法工资(所有筹备主任必须是经过中心支公司严格面试通过的,并且办理完整入司手续(单证押金100元,入司培训费200元,代理人考务费100元),每阶段必须出勤率100%,否则不予享受筹备津贴)
(一)、筹备津贴:筹备期间享受筹备津贴,分四次发放。
核定标准:第一个阶段到第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有直接新增业务员3人者,则此阶段按800元标准发放;每个阶段有直接新增业务员2人者,则此阶段按600元标准发放;若每个阶段直接新增业务员少于2人者,则按300元标准发放;若头两个阶段(1月21日至2月11日)没有一个直接新增人力者,则直接按业务员学习津贴标准发放。
特别说明:1、新增人员在办理完入司手续的次日开始到参
加培训前均100%出勤,则按10元/人天计发津贴
参训结束后则按该阶段学习津贴标准计发。
2、筹备津贴要求本人每阶段出勤率100%才发放;否则不发放.
(二)、增员奖励:
1、在1月21日-3月15日期间,直接新增业务员且参加培训,则奖励推荐人100元/人,多增多奖;
3、在3月20日前被增人持证,则奖励推荐人50元/人;
特别说明:增员奖要求推荐人和所增新人每阶段必须100%出勤,此奖才发放给推荐人;否则不发放.
(三)、开业定级奖:
1、若开业当月直辖组累计实动人力≥6人(含主任)且主任标保≥3000元,则奖励开业奖1000元;
2、若开业当月直辖组累计实动人力≥8人(含主任)且主任标保≥3000元,则奖励开业奖2000元;
3、若开业当月直辖组累计实动人力≥10人(含主任)且主任标保≥3000元,则奖励开业奖3000元;
特别说明:第1、2、3项择高发放,不能同时享受。
(四)、物质奖励:
1、新筹主任参训即免费发放公司专业展业包一个+司徽+全套公司资料;
2、在3月20日前,若第一次未取得代理人资格证者,则可以免费再考一次;
3、免费参加公司的各种培训学习;
4、若在筹备期结束后,开业当月享受公司一切业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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