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B卡
投保范围
凡年龄在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投保人(激活人)与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如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否则将影响您的保险利益。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40000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0元
注: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5份,多投无效。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份数请勿超过1份;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投保份数请勿超过1份。
特别约定:
1、若被保险人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本卡《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为90%;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本卡《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免赔额为100元/次,给付比例为80%。
2、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如被保险人在未成年时身故,对于累计死亡保额不超过5万元的,本公司按保险责任给付;对于累计死亡保额超过5万元的,身故保险金给付以5万元为限,本公司将在给付5万元身故保险金后,将剩余保险金额对应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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