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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金穗宝两全保险理念产品解析案例演示运营规则18页.pptx

  • 更新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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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意农两全保险理念、产品解析、案例演示与运营规则全攻略

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财富的安全与稳健增值已成为家庭与个人资金规划的核心诉求。“赚钱是一种能力,留钱是一种智慧”,如何在不确定性中守住幸福、实现确定的财富目标?

一、产品理念:稳稳的幸福,源于专业规划

保险的核心功能在于风险保障资金融通。不同保险产品对应人生的不同阶段与需求——从医疗保障到养老储备,从子女教育到财富传承,未雨绸缪的规划尤为关键。金穗宝两全保险的定位,正是聚焦短期资金积累满期保障,为追求“稳稳幸福”的客户提供“一次交费、多年安心”的解决方案。

1. 经济环境下的财富守护逻辑

当前市场充满变数,利率波动、投资风险、通胀压力交织,资金安全成为资产配置的基石。理性规划的要义在于:优先评估风险,再权衡潜在利益。面对复杂环境,个人与家庭的资产配置愈发需要专业研判,而信赖专业机构(如新华人寿)的成熟产品,是更为明智的选择。金穗宝两全保险的设计,正是基于这一逻辑——通过保险合同的明确约定,锁定满期收益与身故保障,实现从“赚钱能力”到“留钱智慧”的跨越。

2. 两全保险的智慧之选

两全保险的核心特点是“生死两全”: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若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得身故保险金。金穗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短期规划6年、7年、8年),满足客户对资金流动性与收益确定性的双重需求,尤其适合作为中期储蓄替代、教育金储备、养老补充等场景的工具。

二、产品解析:短期积累、高于保费、倍享关爱

金穗宝两全保险以“短期积累、高于保费、倍享关爱”为核心特色,通过简洁的产品设计与明确的利益承诺,为客户构建“安全垫”与“增值空间”。

1. 产品定位与基础信息

· 产品定位:专注短期资金积累,一次交费享6年、7年或8年安心规划,满期给付高于所交保费,同时享有身故保障,助力财富规划。

·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30日)至75周岁,覆盖全年龄段需求。

·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趸交),无分期压力,适合短期闲置资金集中配置。

· 保险期间6年、7年、8年,灵活匹配不同资金规划周期。

2. 三大核心特色

· 短期积累,好规划:一次交费锁定6-8年规划期,避免频繁操作的精力消耗,适合“攒一笔钱办一件事”的目标(如3年后子女教育、5年后创业备用金)。

· 高于保费,好安心:满期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约定明确高于所交保费(如案例中20万保费对应22.102万满期金),利益清晰可预期。

· 倍享关爱,好贴心:保险期间内享有身故保障,根据被保险人年龄与身故原因(疾病/意外),提供差异化赔付,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 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

·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身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身故,或180日(不含)后因疾病身故:

§ 18周岁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 18-40周岁(不含):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6倍;

§ 41-60周岁(不含):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4倍;

§ 61周岁(含)以上: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2倍。

· 责任免除:包括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2年内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吸毒、酒驾、战争、核污染等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合同终止并退还现金价值或继承人现金价值)。

4. 犹豫期与退保规则

· 犹豫期:签收合同后15日内,可解除合同,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犹豫期内不承担保险责任。

· 犹豫期后退保:收到解除通知后30日内退还现金价值,可能遭受损失(现金价值随保单年度增长,满期时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三、案例演示:20万保费,6年满期收益看得见

以金女士(40周岁,上班族)的投保案例为例,直观展示金穗宝两全保险的利益实现逻辑。

1. 投保方案

· 产品名称:金穗宝两全保险

·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 保险期间6年

· 年交保费200,000元

· 基本保险金额221,020元(满期生存保险金)

2. 保障利益

· 满期生存保险金:生存至6年期满,给付221,020元(高于保费20万),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后180日内因疾病身故:给付200,000元;

因意外伤害或180日后因疾病身故:

§ 41周岁(含)后(金女士投保时40周岁,次年保单周年日为41周岁):给付200,000元×1.4=280,000元。

3. 利益演示表(单位:元)

保单年度

当年保险费

(年初)

累计保险费

(年初)

满期生存保险金

(年末)

身故保险金

(年末)

现金价值

(年末)

1

200,000

200,000

0

320,000(注1)

186,340

2

0

200,000

0

280,000

192,820

3

0

200,000

0

280,000

199,500

4

0

200,000

0

280,000

206,420

5

0

200,000

0

280,000

213,600

6

0

200,000

221,020

280,000

221,020

1:首年身故保险金为320,000元(18-40周岁赔付1.6倍保费),次年保单周年日起被保险人满41周岁,赔付1.4倍保费(280,000元)。 案例解读:金女士通过一次性投入20万元,6年后确定获得221,020元,年化收益约0.84%((221020/200000)^(1/6)-1),虽收益不高但零风险、收益确定;若不幸身故,还可获得28万元(41周岁后)的赔付,兼顾储蓄与保障功能。

四、运营规则:契约、核保与业管要点

为确保业务合规开展,金穗宝两全保险的运营需遵循以下规则:

1. 契约规则

· 产品代码G25(金穗宝两全保险)。

· 保费要求:最低2万元,以1000元整数倍递增。

· 双录要求:达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标准的业务,需通过录音录像采集关键环节(如条款说明、免责条款讲解、客户签署文件展示)。

· 银行代理:属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实施范围,银行渠道需按要求提供投保资料。

2. 核保规则

· 未成年人身故保额:本险种以“0”计入被保险人未成年死亡风险保额累计(不影响其他少儿险投保)。

· 健康/职业加费:无健康加费、无职业加费;额外死亡率(EM)>300%时拒保。

· 险种搭配:无可搭配险种(独立投保)。

· 体检/契调标准:本险种与其他“特殊寿险”(身故责任为“保费×120%-160%”的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累计应交保费>5000万,或被保险人累计寿险风险保额>4000万时,须体检/契调。

· 临时分保标准:累计应交保费或寿险风险保额达到以下阈值时需临时分保:

0-50周岁:>5000万;

51-65周岁:>4000万;

66-70周岁:>2500万;

71周岁以上:>800万。

结语:短期规划稳根基,两全保障赢未来

金穗宝两全保险以“短期积累、高于保费、倍享关爱”为核心,通过明确的合同约定与简洁的投保规则,为客户提供了一种低风险、确定收益、兼顾保障的资金规划工具。在利率下行、投资风险加剧的背景下,其“满期高于保费”的承诺与“身故保障”的加持,能有效对冲不确定性,成为家庭财富“安全垫”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追求稳健的客户而言,金穗宝两全保险不仅是资金的“避风港”,更是实现“稳稳幸福”的智慧之选——一次交费,六年安心,让财富在时间的沉淀中,稳稳抵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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