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健康岁享金生终身护理保险:应对老龄化挑战的优质选择
一、产品背景:老龄化浪潮下的失能风险与保障需求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64亿,占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9亿,占13.5%。按照联合国关于老龄化的划分标准,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且预计到205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8亿左右,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8%,我国将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二)老年失能问题的加剧
失能状态的年龄分布
我国老年人存在长寿不健康的问题,目前有4000万的失能老人。不同年龄段失能状态差异明显,65岁以前,绝大部分能生活自理,完全独立的群体比例高达87%;65至79岁,失能问题开始集中出现,虽有约70%能生活自理,但中度及重度失能的群体占比显著上升,达12% - 14%;80岁以上超高龄,自理能力迅速减弱,20% - 25%的需要较大程度的依赖他人照料。
失能率与依赖程度
报告显示,调查地区有4.8%老年人处于日常活动能力(即ADL)重度失能、7%处于中度失能状态,总失能率为11.8%。基本自理能力的衰弱也伴随着独立生活能力(即IADL)的退化,依赖程度最严重——ADL和IADL均重度依赖的老年人占比达25.4%,即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需要得到全方位的照料。
服务与保障缺口
中度及重度失能老人均面临较大的服务缺口和保障缺口。服务供给不足集中在协助服药、压疮护理、心理咨询等医疗护理服务方面,日常生活服务相对过剩。在费用支出方面,个人筹资水平较高,一半以上的重度失能老人每月护理服务费用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超过90%。老人的支付意愿也远低于实际支付水平,保险保障、尤其是商业保险的作用亟待提高。
(三)失能老人面临的困境与家庭压力
失能老人的居住与家庭状况
很多失能老人正处于独居状态,甚至无子女照看。在中度和重度失能老人中,分别有5.6%和8.4%的老人没有子女,明显高于独立(1.9%)和轻度失能老人(2.2%)。在中度和重度失能老人中,分别有13.6%独自居住,略高于独立(11.1%)和轻度失能老人(9.9%),且空巢率分别高达3.6%和6.2%。这意味着,有近十分之一的中、重度失能老人面临身故风险较高,却又无处寻医、无人看顾的困境。
家庭的经济与照护压力
失能老人给家庭带来了经济、体力和现实的巨大压力,很多普通家庭独木难支,很多失能老人有病难医、治疗无门。因此,为老年失能群体探索护理解决方案迫在眉睫,而商业保险,特别是长期护理保险,如昆仑健康岁享金生终身护理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压力。
二、产品责任:全面的保障与贴心的设计
(一)保险期间与等待期等基本规则
保险期间与投保年龄
该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为终身,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70周岁(含28日和70周岁)。不同的交费期间对应不同的最高投保年龄,一次交清、3年交最高投保年龄为70周岁,5年交、6年交最高投保年龄为65周岁,10年交最高投保年龄为60周岁,最低起售保险费为1万元。
等待期与观察期
该产品无等待期,但有观察期,被保险人经诊断确定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之日起连续180日的期间为观察期。同时,犹豫期为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的15日,若投保人在犹豫期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可按规定无息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解除。
现金价值与有效保额
有效保额方面,首个保险单年度内,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险单年度起,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2.0%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险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 + 2.0%)。现金价值指保险单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险合同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保险责任细则
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不含当日)之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疾病身故之日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到达年龄18 - 40周岁为160%、41 - 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与疾病身故之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且在交费期满日(含当日)之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疾病身故之日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疾病身故之日的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与疾病身故之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三者中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疾病身故之日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疾病身故之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长期护理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不含当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按观察期结束之日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同疾病身故保险金)与观察期结束之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且在交费期满日(含当日)之后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按观察期结束之日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观察期结束之日的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与观察期结束之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三者中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应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按观察期结束之日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观察期结束之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三)责任免除
主要免责情形
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发生医疗事故或因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跳伞、攀岩、探险、蹦极、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不同情形下的处理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项情形身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项情形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上述其他情形身故或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终止。
(四)其他规则
核保规则
该产品有免体检、免契调标准。被保险人疾病身故责任风险保额根据不同年龄有不同的计算规则,如被保险人年龄<18周岁不计风险保额,18 - 40周岁为累计已交保费60%,41 - 60周岁为累计已交保费40%,61周岁及以上为累计已交保费*20%。同时,不同年龄有不同的免体检风险保额上限、免契调风险保额上限以及换算为保费限额,如<18周岁不限制,18 - 40周岁为300万元(免体检)、300万元(免契调),41周岁及以上为200万元(免体检、免契调);免体检、免契调累计已交保费上限,<18周岁不限制,18 - 60周岁为500万元,61周岁及以上为1000万元。此外,还举例说明了新客户和重疾客户在不同投保情况下的免体检、免契调情况。
合同相关规则
包括合同中止与复效,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协商达成协议并补交相关费用后合同效力恢复,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还现金价值;合同解除,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保险公司退还保险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当出现被保险人因疾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无需承担保险责任等情形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退还相应现金价值。同时,还有宽限期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时,若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宽限期结束后仍未交纳则合同效力中止。
三、投保示例:不同年龄的保障与收益呈现
(一)产品形态与投保示例概况
该产品具有交费灵活(多种交费期限:一次交清、3/5/6/10年交)、年龄宽泛(最高投保年龄可至70周岁)、终身增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2.0%以年复利增加)、现价明确(现金价值在合同中载明)、服务便捷(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保单贷款、减保等便捷服务)、健康保障(提供终身有效的疾病身故或长期护理保障)等特点。
(二)昆先生的投保示例
基本保障情况
昆先生40周岁时为自己投保《昆仑健康岁享金生终身护理保险》,保险期间终身,交费期间3年,年交保险费10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285,742元。他享有的基本保障包括疾病身故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以及现金价值收益。
不同保单年度的保障与收益
若昆先生不幸在第20个保单年度(即年末年龄60周岁)因疾病身故,可获得疾病身故保险责任赔偿420,000元,保险合同终止;若因疾病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可获得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赔偿420,000元,保险合同终止。
在身体情况良好时,不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可观,如第50个保单年度末(即年末年龄90周岁)对应的现金价值为761,221元;第60个保单年度末(即年末年龄100周岁)对应的现金价值为928,118元;第65个保单年度末(即年末年龄105周岁)对应的现金价值为1,024,772元。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该保险产品在不同阶段为投保人提供了疾病身故保障、长期护理保障以及现金价值的积累,能够满足投保人在不同人生阶段的需求,为投保人及其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和规划。
四、总结:产品优势与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意义
(一)产品优势总结
昆仑健康岁享金生终身护理保险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在保障方面,提供了疾病身故和长期护理的双重保障,覆盖了被保险人在不同健康状态下可能出现的风险,且保障金额根据年龄和保单年度有合理的计算方式,能够为被保险人和其家庭在面临风险时提供经济支持。在产品设计上,终身有效的保障、逐年增长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以及明确的现金价值,为投保人提供了稳定且可预期的保障和收益。同时,交费灵活、年龄宽泛的特点,使得不同年龄段和经济状况的人群都能够有机会参保,满足了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此外,免体检、免契调标准以及核保规则的合理设置,方便了投保人投保,提高了投保效率。服务便捷性方面,保单贷款和减保等服务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规划资金。
(二)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意义
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老年失能问题日益突出,家庭面临着巨大的照护和经济压力。昆仑健康岁享金生终身护理保险的出现,为应对这一挑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它能够减轻家庭在失能老人照护方面的经济负担,通过提供长期护理保险金,确保失能老人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护理服务。同时,疾病身故保险金也为家庭在面对被保险人身故时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有助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该保险产品的推广和发展,有助于完善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缓解社会在养老和护理方面的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它鼓励人们提前规划养老和护理保障,提高人们的保障意识,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