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中国人寿

国寿最新产品福禄双喜福禄尊享保险系列产品介绍宣导41页.ppt

  • 更新时间:2009-12-08
  • 资料大小:1.22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产品结构
福禄双喜主险
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分红金
名词注解
(一)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额
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重新确定: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名词注解
(三)满期保险金额
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该附加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按下述方式重新确定:
本合同满期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已登录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国寿最新产品福禄双喜福禄尊享保险系列产品介绍宣导41页.ppt"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