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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员日常行为规范基本法早会小专题16页.pptx

  • 更新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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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员日常行为规范:十四、投保书等重要文件应由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业务人员不得代客户签名。业务人员在协助客户填写投保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时,应避免影响客户选择,并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客户的责任,必须提醒客户注意并签署投保书上的特别声明。同时严禁诱导客户提供不真实的客户信息,或伪造、篡改客户信息。营销员行为品质违规行为分类:27:在投保单、审核通知书、体检报告书、投保提示、产品说明书、保单回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保险资料上需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签名的地方,直接代客户签名、怂恿或默许客户代签名、未告知客户须本人签名或未在现场见证投保人及被保人亲笔签名的;及使用线上投保方式,非客户本人确认的。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员创富传承管理办法【2019年】。

四、为了正确了解客户需求并合理设计保险方案,业务人员应对相关的保险、投资理财、法律等知识有相当的掌握,运用专业技术和知识,对客户面临的风险状况和保险保障需求进行正确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向客户提供科学的风险管理建议。业务员在向客户出示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高、中、低三档演示新型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五、业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公司的保险产品性能和特点,客观公正地向客户介绍适合于该客户投保的保险产品,确保客户能够得到最优化风险保障方案。六、业务人员在展业过程中不得夸大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保障功能,特别是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责任免除,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履行的义务等条款。

应当向客户做出详细说明,不得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业务人员要正确宣传人身保险产品,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不得预测不确定的利益,不得与银行产品进行收益对比。备注:不误导: 七、业务人员在展业过程中不得对客户传递具有误导倾向的信息。误导是指对保单本身或对所代表公司的财务状况发表不正确的言论,包括:(一)对条款、投保规则、保全规则、保单利益等实质性内容或法规发表不正确的言论;(二)为防止说明产生误解而没有作出必要的解释与说明;(三)以某种方式引导客户得出错误的结论;(四)未按照法律和规定作充分告知,隐瞒了对客户不利的信息;(五)以点带面或夸大条款、投保规则、保全规则、保单利益。

公司财务状况等内容。备注: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不诱导:九、业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客户的保险保障要求制作投保建议书,供客户参考,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客户做出投保决策。十、业务人员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备注:不越权:十一、业务人员应当将投保客户的投保信息迅速准确地提供给公司,并对客户面临的风险情况仔细审查后,如实告知公司。十二、业务人员不得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

必须按公司的业务管理要求进行业务操作,不得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或者串通他人恶意欺诈公司。十三、业务人员应使用由公司统一印制的投保书等保险单证资料,不得自行印制;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与投保人一方就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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