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3月31日消息,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在银保监会指导下启动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工作,现已形成《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修订版”),并于近期向行业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①疾病种类,分级,扩容!②限定轻度疾病保险金额,20%!③包括的其他疾病,必须满足两个条件!④重度疾病28种,恶性肿瘤重新定义!⑤新增轻度疾病3种,I期甲状腺癌在内!⑥除外责任,增至9条!⑦最早今年执行?每5年评估是否修订!
回顾我国重疾险的发展,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①2006年以前,行业缺乏重疾险的统一定义和规范制度,导致质疑声不断。为此,监管于2006年出台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2007年,行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健康险管理办法,已经于去年更新,参见《银保监会今天正式发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就是2007年行协发布的《重疾定义使用规范》。②在相关各项制度明确之后,行业进入了规范发展期,也就是发展的第二阶段,从2006年至2013年。
③2013年至今,随着重疾发生率表的推出和重疾险的不断发展,行业开始进入产品多样化的快速发展期,重疾险保障疾病分轻、中、重,还可多次给付。
随着,重疾险的不断发展,重疾险的赔付金额已经在寿险公司中占相当的比例,以平安寿险为例,重疾险赔付占公司总赔付的34%,总额148亿,同比增长42%,中国人寿,重疾险赔付占公司总赔付的比例为23.57%。
除此之外,很多问题也相继出现,比如我们很关心的,甲状腺癌!按照原来的25种重疾定义(2007版),甲状腺癌属于恶性肿瘤,出险即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但是,由于其治愈率高且早期手术费低等问题,导致重疾险赔付率升高,进而也限制了重疾险费率的降低。
更有甚的是“骗保”现象频出,因为早期甲状腺癌有明显的病理表象可以观察,就导致居心叵测的人通过重复投保以“骗取”保险金。
所以,近来是否应该将甲状腺癌踢出重疾,引起业内的广泛讨论!为此,从去年开始,监管就开始就重疾险相关的制度进行修订,一个是《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另一个就是此次征求意见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
最新修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级体系,将重大疾病分成了“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类。其中,重度疾病包括28种,轻度疾病包括3种,总计31种。从这一点看,较原来的25种重大疾病相比,此次新修订的重疾进行了分级,还扩充到了31种。
凡是保险公司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必须要包括6种,他们分别是“严重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脏病”。
修订后最重要的变化,还是对轻度疾病进行了规范:①要求凡是重疾产品,保障的疾病数多于必保的6种,则需要保障三种轻度疾病,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②三种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有最高限制,不能超过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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