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专员奋战在营销一线,是公司营销管理干部的重要储备力量。充分调动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对公司的稳健经营发展非常重要。为最大化提升资源投放效能,以更优化的制度引人、育人、留人,同时与时俱进、更契合业务发展形势需要,不断推动辅专培养与发展,总公司教育培训部对《太平人寿个险辅导专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员工一经定岗在四级机构业务推动岗和业务员培训岗,其辅导专员级别默认为见习级,享有见习级辅导专员岗位津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下学历者除外)。见习级岗位津贴,自辅导专员到岗之日起次月开始享有。辅导专员自领取见习级岗位津贴之月起开始计算,三个月内必须完成:1)通过分公司举办的代理人资格考试;2)参加新人岗前培训、135培训、衔接培训、转正培训并正式结业;3)完成六次陪访(分公司需存档辅导专员的陪访记录。
陪访记录需明确陪访时间、陪访地点、被陪访人、陪访经过等。陪访记录需由四级机构负责人、被陪访人签名确认)。如未完成,则取消见习级岗位津贴,且之后不得再享有见习级岗位津贴。辅导专员自领取见习级岗位津贴之月起开始计算,一年半内必须参加由总公司组织举办的新进辅导专员培训且获得结业证书。否则将直接取消见习级岗位津贴,且之后不得再享有见习级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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