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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隽享鎏金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产品条款费率.zip

  • 更新时间: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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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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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1我们保什么、保多久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基本保险金额1.1本合同(指您购买的《中信保诚「隽享栩金」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产品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如果该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保险责任1.2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见8名词释义)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如果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含满期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其中,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已交保险费=本合同当时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度应交保险费(见8名词释义)×已交费年期数(见8名词释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见第6.1条)。

保单红利1.3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享有分红。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本合同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如果有红利分配,我们将于本合同的保单周年日派发给您。我们会每年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保单红利的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您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领取:(1)储存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每年按照现金红利储存生息利率(见8名词释义)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2)抵交保险费:红利留存在本公司,用于抵交保险费,如果有余额将按前述第( 1)项约定进行储存生息。

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的方式,我们将按储存生息方式处理。无论您是否选择上述领取方式,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均可采取现金领取的方式随时申请领取留存在本公司的现金红利。如果本合同解除或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不派发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红利。在我们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有留存在本公司的现金红利,将一并给付。保险期间1.4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24时起算,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见8名词释义)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范围1.5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30日)至7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

2我们不保什么这部分讲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责任免除2.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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