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太平洋人寿

太保个人恶性肿瘤重度医疗保险条款费率.rar

  • 更新时间:2021-10-15
  • 资料大小:544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11015105016.jpg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

及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 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1.2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我们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46 周岁至 97 周岁,且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81周岁至97周岁期间投保本产品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非首次投保本产品;(2)投保人需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前重新向我们申请投保本产品。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为 100 周岁。

1.4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单上载明。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3 年,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2.3 不保证续保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本产品保险期间为 3 年。保险期间届满,您需要重新向我们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我们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若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提出重新投保申请,并经我们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新的保险合同自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时起延续 3年,疾病观察期不重新计算。若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未提出重新投保申请,以后若再向我们申请投保本产品的,新的保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并收到保险费后开始生效,疾病观察期重新计算。若我们停止本保险的销售,将会及时通知您,我们自停止销售时起不再接受重新投保申请。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2.4.1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疾病观察期后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在我们的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 且必要的下列医疗费用,我们按本保险条款“2.4.4 保险金计算方法”计算并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医疗保险金: (1)恶性肿瘤(重度)住院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普通病房(包括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期间,在该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指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费及其他住院医疗费用)。(2)恶性肿瘤(重度)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特殊门诊治疗,在该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恶性肿瘤(重度)特殊门诊医疗费。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太保个人恶性肿瘤重度医疗保险条款费率.rar"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