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这么多,怎么看?天安重疾,天安人寿推出一款聚焦重疾责任单次赔付的产品,帮你划“重”点!业管规则——健康源标准版重疾,1、风险保额累计,(1)寿险风险保额累计,被保险人投保时<18岁:如交费满期日未到18岁,以本险种首期保费*交费年期*1计入寿险风险保额;如交费满期日超过18岁(含),为(本险种首期保费)*(18-投保年龄)*1计入寿险风险保额。被保险人18周岁及以上时,以基本保额*1计入被保险人寿险风险保额累计。(2)重疾风险保额累计:本险种以1倍基本保险金额计入被保险人重疾风险保额累计。
少儿身故限额计算方式,被保险人投保时<18 岁:如交费满期日未到 18 岁,以本险种首期保费*交费年期*1计入少儿身故限额;如交费满期日超过 18 岁(含),为(本险种首期保费)*(18-投保年龄)*1计入少儿身故限额。被保险人小于 10周岁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 20 万,被保险人大于等于 10 周岁且小于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
附加险规则,1)本保险可附加《天安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C款重大疾病保险》。当本险种附加附加投保人豁免C的时候,附加投保人豁免C以本险种的期交保费*(本险种交费年期-1)*0.5分别计入寿险和重疾风险保额累计。2)本险种与附加健康源标准版两全保险同时投保时,且附加投保人豁免C的时候,附加投保人豁免C以本险种及附加健康源标准版两全保险的期交保费之和*(本险种交费年期-1)*0.5分别计入寿险和重疾风险保额累计。
业管规则——健康源标准版重疾,针对附加住院津贴医疗,需满足以下主险保费(当主险有其与必须捆绑销售的附加险时,则为主险与其必须捆绑销售的附加险保费之和)与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份数之间的比例关系,业管规则——附加健康源标准版两全,1、被保险人投保时<18岁:如交费满期日未到18岁,为主险天安人寿健康源标准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期交保费*交费年期*1计入寿险风险保额;如交费满期日超过 18 岁(含),为主险天安人寿健康源标准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期交保费*(18-投保年龄)*1计入寿险风险保额。被保险人大于等于18周岁时,本险种期交保费*交费年期*0.6计入被保险人寿险风险保额累计。
被保险人投保时<18 岁:如交费满期日未到18岁,为主险天安人寿健康源标准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期交保费*交费年期*1计入少儿身故限额;如交费满期日超过 18 岁(含),为主险天安人寿健康源标准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期交保费*(18-投保年龄)*1计入少儿身故限额。被保险人小于 10周岁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 20 万,被保险人大于等于 10 周岁且小于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4、天安人寿健康源标准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与本附加险同时投保的,主附险体检规则均按上述体检标准执行,若不附加本险种,则执行天安人寿健康源标准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寿险体检标准。5、本险种风险保额无须计入生调风险保额累计。6、临时分保标准:对于寿险风险保额累计达到临时分保标准的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本产品无须健康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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