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董事 王坚 因其他公务 吴俊豪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和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均为 164.52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 2016 年计提法定公积金后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后年度可以不再计提。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公司 2017 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 214.00 亿元。 因此,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 90.62亿股,按每股 0.80 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 72.50 亿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18 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股利分配后,太保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由 284%变为 277%,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偿二代监管要求。公司近三年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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