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疗: 被保险人若先经第三方赔付,保险公司对第三方赔付之后剩余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按70%赔付,如被保险人未先在第三方赔付,扣除次免赔额500元后,按40%赔付。第三方是指本保单以外的其他商业保险、社保或公费医疗。
2.如被保险人转保或续保,且去年的保障结束日距本合同生效日不超过30天则视为续保客户,免等待期,但理赔时需提供去年在其它保险公司或我司购买的学生险保险单,否则不适用本条约定。
3.每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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