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Y女士,是一家公立医院的医生,与代理人是大学同学,保险意识很强,在一次同学聚会时向代理人了解保险,经过代理人的专业讲解,在2016年9月份累计投保重疾险及医疗险,保额共计约110万元。
2017年8月客户Y女士无意中发现颈前有一肿物,在医生建议下接受了甲状腺切除术,术后病理诊断:甲状腺乳头状癌。2017年9月4日客户到公司提交理赔资料,经过公司审核赔付重疾险及医疗险110余万元。客户获赔后,对太平人寿高效、周到的理赔服务感到十分满意。
身为母亲的Y女士于2016年起在太平人寿四川分公司为爱子分别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医疗险。2017年6月,被保险人因“发现左腹部包块4+天”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就诊,经过一系列的住院检查,最终明确诊断为“左肾肾母细胞瘤”。出院后,Y女士备齐相关资料,向太平人寿提出理赔申请。公司经受理、审核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太平人寿向Y女士给付了重疾和医疗保险金共记约102万元。Y女士称幸亏购买了太平人寿的保险产品,对孩子今后的治疗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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