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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录:
1、55种重大疾病种类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三岁始理赔
双目失明-三岁始理赔
瘫痪
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三岁始理赔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严重多发性硬化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HIV
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脊髓灰质炎全身性(型)
重症肌无力
严重心肌病
严重克罗恩病(Crohn’s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植物人状态
严重1型糖尿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严重哮喘-二十五岁前理赔
肾髓质囊性病
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终末期肺病
胰腺移植
埃博拉病毒感染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开腹手术主动脉夹层血肿
系统性硬皮病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经输血导致的HIV感染
疯牛病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严重川崎病
2、10种轻症
糖尿病及其并发症
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轻微脑中风手术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重症头部外伤
特定面积Ⅲ度烧伤
主动脉介入手术
视力受损-三岁始理赔
3、男、女、少儿特种疾病
少儿特定疾病种类及定义:
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少儿特定疾病,是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下列疾病。白血病是指属于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的种类及定义中第1种“恶性肿瘤”的范畴内,是一种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其主要表现为白血病细胞在骨髓或其他造血组织中进行性、失控制的异常增生,并浸润至其他组织与器官,使正常血细胞生成减少,周围白细胞有质和量的变化,产生相应临床表现。被保险人所患白血病必须根据骨髓的活组织检查和周围血象由专科(儿科、血液科或肿瘤科)医生确诊,并且至少已经接受了下列一项治疗:
(1)化学治疗;
(2)骨髓移植。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女性特定疾病种类及定义
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女性特定疾病,是指女性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下列疾病。女性特定疾病是指属于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的种类及定义中第 1种“恶性肿瘤”的范畴内,但仅限于原发于乳腺、女性生殖器官(包括外阴、阴道、宫颈、子宫、输卵管、卵巢)的恶性肿瘤。
原发于其他器官组织而浸润、转移至乳腺、女性生殖器官(包括外阴、阴道、宫颈、子宫、输卵管、卵巢)的恶性肿瘤不在保障范围内。
男性特定疾病种类及定义
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男性特定疾病,是指男性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下列疾病。男性特定疾病是指属于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的种类及定义中第 1种“恶性肿瘤”的范畴内,但仅限于原发于睾丸、前列腺、胃、肝的恶性肿瘤。
原发于其他器官组织而浸润、转移至睾丸、前列腺、胃、肝的恶性肿瘤不在保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