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国十条”重磅出击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和转型将具有历史意义。
新“国十条” 亮点大盘点
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研究完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
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
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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