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时间:2013年 2 月
二、支持对象:分公司所辖各三级机构(含XX本部、XX、XX)
三、政策内容:
一、支持时间:2013年 2 月
二、支持对象:分公司所辖各三级机构(含XX本部、XX、XX)
三、政策内容:
1、2 月 25 日前(含当日)机构新增上号人力,按 120 元/人为基数
奖励机构推动费用。 分公司以机构 2 月新增目标 (机构目标细分详见附件
4)为基数,按 120 元/人的标准,提前划拨专项推动费用,由各机构自行
制定新增奖励方案。
2、3 月承保保件犹豫期过后,分公司进行新增推动费用最终核算。按
机构2月新增目标达成率及该部分新人在3月达成有效人力比例将推动费
用兑现比例分为三档,相关标准如下表(新增目标达成率及新增有效比例
需同时达成,如新增有效比例<30%,提前下拨的推动费用将全额扣回) :
类别
新增目标达成率
新增有效比例
推动费用兑现比例
类别
新增目标达成率
新增有效比例
推动费用兑现比例
A
100%
50%
110%
B
80%
40%
100%
C
60%
30%
80%
各机构实际可获得的推动费用计算公式为:2 月实际新增人数*120 元*
兑现比例。
2 月实际新增人数*120 元*
兑现比例。
【举例:某机构 2 月新增目标为 60 人,分公司提前划拨新增推动费用
120*60=7200 元。如该机构 2 月新增上号 70 人(新增目标达成率在 100%
以上) ,该部分新人待犹豫期过后实际达成有效人力 36 人(新增有效比例
在 50%以上),则该机构新增推动费用兑现比例为 110%,实际兑现推动费用
为 70*120*110%=9240 元;如该部分新人实际达成有效人力 21 人(新增有
效比例在 30%以上), 则该机构新增推动费用兑现比例为 80%,实际兑现推动
湖北分公司
3
费用为70*120*80%=6720元;如该部分新人实际达成有效人力小于21人(新
增有效比例在 30%以下),则全额扣回提前下拨的新增推动费用。 】
四、特别说明:
1、各机构必须在 1 月 26 日下班前将新增方案报至机构发展部XX及营销部 邮箱。
2、各机构 2 月至少必须召开一期新人班,原则上必须于 2 月 13 日开
班,后续是否开班由机构根据节奏自行制定,但须将全月各项节奏(新人
班开班时间、产说会召开时间等上报营销部备案。
3、有效人力指标保≥1000 元人力。
4、本竞赛方案解释权归分公司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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