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五年内重建保险营销体系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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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保监会近日下发“保监会关于征求对《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五年时间完成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意见稿》提出鼓励探索保险产销分离新模式、鼓励与营销员签订劳动合同、选择一两个区域较大力度地试点改革、推行保险营销素质五年改善计划,并弱化当前营销员“金字塔式”层级管理机制等内容,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改革。
步履维艰的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开始出现了一丝转机;这项关系到300万保险营销大军命运的体系改革,或将为保险业形象重塑拉开崭新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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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对现有营销体系的2个评价
负面评价
正面评价
粗放营销模式成为销售误导的重要原因,严重损害保险业形象,危及行业可持续发展
营销员权益被长期侵占,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保险营销员的用工方式不符合《保险法》等规定
“金字塔式”的营销管理组织架构和收入分配机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相似
现行保险营销体制是营销员队伍大进大出、素质低下的内在根源
现行保险营销体制对保险业发展初期有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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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对现行营销体系的1个结论
现行营销体系的粗放、
掠夺式营销策略严重
破坏行业生态环境,
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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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体制改革9个目标
效率与公平兼顾
权利义务对等
基本保障健全
收入与业绩挂钩
法律关系体系清晰
渠道
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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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新型保险营销体系4个亮点
举措一:逐步分离保险公司销售职能(鼓励产销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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