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XX保监局对2012年全省保险业“执行年”活动的统一安排和分公司《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寿险X分工作通知书[2012]170号)精神,主要以《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两核部组织本部员工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利用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全省两核人员进行了学习和自查,现将相关问题汇报如下:
一、少数机构未按要求张贴《人身险投保提示书》。分公司两核部向全省两核人员发出自查要求,从反馈结果看,潜江、荆州和十堰机构未按要求张贴《人身险投保提示书》,主要原因是潜江机构原先张贴于职场及柜面处的提示书,因时间过久,且前线张贴海报较多的原因,此提示书后来被撤下,未及时补贴;荆州因职场搬迁原因,未及时张贴切;十堰机构因职场张贴较久,大部分张贴的提示已不见踪影。
二、采取的措施。根据自查结果,要求全省核保人对营业职场及柜面进行《人身险投保提示书》张贴的检查,对未张贴提示书的职场及柜面立即进行相关补贴。并将补贴后的提示书照相后发给分公司备案。要求柜面人员对张贴的《人身险投保提示书》进行永久张贴保存。一但发现张贴遗失的状况,将立即进行相关的补贴动作。
同时,核保室对新契约投保单进行严格审核,从初审、录入、复核和核保等环节把关,特别是万能型险种和特定投资险种,严格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对不符合的投保单按问题件退回直至符合要求才能回销问题件。
三、取得的成效。分公司本部及各机构均已查实所有职场及柜面都张贴有《人身险投保提示书》。所有新契约投保单也都按要求对客户进行了信息披露和提示。
后期,全省核保人将定期下区对职场和柜面张贴的提示书进行检查,加强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减少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造成的问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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