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增员质量及新人留存,特制定2012年城区储备经理人FNA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实施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二、 适用对象:方案期间通过储备经理人班培训,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签约的城区新人适用本方案。
1、签约年龄:28—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度放宽)
2、学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度放宽)
3、其他条件:在XX工作2年以上,过去一年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有从事管理工作的潜质和意愿,对销售行业有一定认识且能够接受销售行业挑战
三、财务支援实施标准:
1、学习津贴:
学习津贴 | 获得条件 |
500元 | 新人签约且通过储备经理人班培训和市场实作 |
800元 | 第一个考核月全勤出席晨会,完成衔接训练A阶段,FYC≥100元 |
800元 | 第二个考核月全勤出席晨会,完成衔接训练B阶段,FYC≥100元 |
800元 | 第三个考核月全勤出席晨会,FYC≥100元 |
新人在获得学习津贴期间,如出现下述情况,按下述标准进行津贴调整:
(1)迟到:减少10元/次
(2)请假:减少20元/次
(3)缺勤:减少100元/次
(4)市场实做期间,未达到每日三访:减少100元/天
(5)市场实做期间,不填写三联单:减少100元/天
(6)不能达到衔接训练要求:由各区进行每次20-100元的扣款
(7)减少的津贴补课后不予补发
2、新人责任津贴:
新人签约前12个月分为四个阶段,享受新人责任津贴:
第一阶段:新人签约的第1至第3个考核月
第二阶段:新人签约的第4至第6个考核月
第三阶段:新人签约的第7至第9个考核月
第四阶段:新人签约的第10至第12个考核月
新人签约后各阶段达成享受责任津贴标准可按当月实发FYC享受责任津贴(表一);
各阶段享受责任津贴标准:
1、各阶段内新人当月出勤率≥60%
2、新人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累积FYC≥2100元
责任津贴表(表一)
当月FYC | 责任津贴 | 第一次津贴发放 | 第二次津贴发放 |
FYC≥6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2000元 |
FYC≥4500元 | 4500元 | 2700元 | 1800元 |
FYC≥3500元 | 3500元 | 2100元 | 1400元 |
FYC≥2500元 | 25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FYC≥15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500元 |
第二次责任津贴发放办法:各阶段获得的责任津贴中的第二次责任津贴将在获得责任津贴当月后的第七个考核月发放,发放标准:发放当月新人的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具体方式见下表。
责任津贴获得月份 | 责任津贴的第二次津贴发放月份 | 发放月份的发放标准 |
第一个考核月 | 第七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二个考核月 | 第八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三个考核月 | 第九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四个考核月 | 第十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五个考核月 | 第十一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六个考核月 | 第十二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七个考核月 | 第十三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八个考核月 | 第十四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九个考核月 | 第十五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十个考核月 | 第十六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十一个考核月 | 第十七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第十二个考核月 | 第十八个考核月 | FYC≥300元且当月出勤率≥60% |
例:新人甲在2012年2月获得责任津贴6000元,则在2012年2月佣金中发放4000元;若新人甲在2012年8月FYC≥300元且8月出勤率≥60%,将在2012年8月佣金中发放2012年2月获得的第二次的责任津贴2000元。
3、晋升津贴:
(1)若签约新人自签约起在9个月内晋升业务主任,自晋升次月起,连续享受三个月的晋升津贴,每月1000元,累计3000元。享受晋升津贴当月必须达到分公司的活动管理要求且当月FYC>0;
(2)若签约新人自签约起在15个月内晋升高级业务主任,自晋升次月起,连续享受三个月的晋升津贴,每月1000元,累计3000元。享受资格要求:达到分公司的活动管理要求且当月FYC>0。
四、附则:
1、 储备经理人需签订XX分公司《业务人员出席会议及培训的自律公约》并遵守相关规定方可享受本方案。
2、 新人出勤数据以分公司指纹考勤机统计数据为准;
3、 若新人保单退保,造成该保单对应佣金结算月的FYC达不到新人责任津贴发放标准,个人业务部将追回已发放的责任津贴。若新人退保3次(含)以上,除追回上述费用外,公司视情况停止新人继续享受FNA方案资格;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