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伤保险业务介绍
一、何为补充工伤保险业务
补充工伤保险是从国家目前开办的基本工伤保险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它是指企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减轻其因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待遇方面的经济负担,分散工伤风险,通过投保商业保险而形成的业务。
二、为什么要拓展补充工伤业务
1、业务发展需要
2、着眼长远发展
3、政府法规政策
4、企业意识需求
5、应对市场变化
三、补充工伤业务市场前景
根据我省劳动保障厅对该业务市场前景的评估,如果将现行参加基本工伤的人员(全省参保在职职工约600万人)引导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每人每年保费按100元计算,市场规模就有6个亿;
如果再把众多尚未参加基本工伤的企业纳入,保费规模将达到10个多亿,市场潜力巨大。
四、补充工伤业务拓展模式
五、具体操作方式
与劳动保障事务公司出资设立的“国嘉保险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作协议。
借助劳动保障事务公司开展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通过省劳动保障厅和劳动保障事务公司与各地市劳动保障局联系,由各地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单位和企业领导、劳工部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参加劳动法律知识培训并宣传补充工伤保险。
组织专管员联系各地劳动监察大队人员深入单位、企业推广补充工伤保险业务,并协助企业办理投保事宜。
专管员要保持与企业的联系,做好必要服务。
协助企业做好工伤事故处理及善后。
七、开展补充工伤保险业务的意义
八、补充工伤保险涉及的政策及相关规定
九、补充工伤保险业务范围(一)
九、补充工伤保险业务范围(二)
十、补充工伤保障项目及责任设置
十一、补充工伤保险保费设置
十二、关于本业务的说明
1、由于公司目前还没有完全适合补充工伤业务的条款,因此,该业务实际上是以协议的方式(即采用“特别约定书”)进行承保的。
2、配套采用的两个条款只是用来处理保费及理赔使用的。
3、“特别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并不能100%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应由企业承担的相关责任完全匹配。
十三、承保时需注意的问题
1、必须是已参加基本工伤
2、企业必须提供被保险人清单
3、所有参保人员保障选择必须一致
4、人员变动按现行实务处理
5、承保时要注意结合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工伤保险政策
十四、理赔需注意的问题
理赔时需提供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书以及用人单位与工伤员工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
需要根据索赔材料,对保险金按条款要求进行手工理算,然后在到系统作理赔操作。
给付保险金处理(指支付给企业)——通过在《工伤补偿调解协议》中增加权益转让授权条款加以解决。
十五、新工伤条例实施后的业务探讨
《社会保险法》对未来的影响
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力度的影响
企业责任意识提高的影响
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的影响
工伤保险实施对商业保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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